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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大学西南环境史研究所研究生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的规定

发文时间:2020-04-05

关于云南大学西南环境史研究所研究生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的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精神和切实执行《云南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云大研[2018]2号)的相关规定,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加强西南环境史研究所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论文的质量监控,避免学位论文撰写过程中的抄袭、剽窃等学术不断行为,从2020年春季学期开始,以后每学期拟申请学位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写作完成后、学校规定开始预答辩前的一周之内,自主对个人撰写的论文进行检测,并将详细的检测报告提交给导师审阅,检测合格征得导师同意方可根据学院要求参加或组织预答辩。

1、监测范围

每学期拟申请学位的全部硕士、博士研究生。

2、监测内容

以重合字数和总文字复制比为指标,进行学术论文全文的文献数据库(全国)联机监测。

3、检测要求

与研究生院的规定一致:学位论文去除引用或去除本人文献的论文检测复制比不超过10%,同时论文总检测复制比不超过30%。

4、检测系统

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TMLC)。


云南大学西南环境史研究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