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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机与应对:清道光十三年 云南地震灾害研究

发文时间:2020-10-23

危机与应对:清道光十三年 云南地震灾害研究

聂选华

( 云南大学 西南环境史研究所,云南 昆明 650091)

摘要:清道光十三年( 1833 ) ,云南嵩明发生 8. 0 级特大地震,导致云南、澄江、曲靖、临安、武定等府州所 辖三十余州县不同程度地受灾。灾后,云南地方官府及时向朝廷报灾。朝廷根据成灾实情,动拨府库钱粮 对勘系成灾的昆明等十州县实行赈济。在灾害救济中,官府积极勘灾,并酌情进行赈抚,云南民间社会也开 展救灾工作,成为灾害救济的重要力量。官方赈济和民间助赈在灾赈中形成合力,共同应对地震危机,为灾 后重建的有序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关键词:道光十三年;云南地震;灾害救济;灾后重建

中图分类号:K249; P3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5639( 2015) 02 0031 10 DOI:10 14091/j cnki kmxyxb 2015 02 006

(特别说明:文章转载自《昆明学院学报》201502期,仅供学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