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学本质刍议——一个田野考古者的思考碎片
考古学本质刍议——一个田野考古者的思考碎片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蒋乐平
【摘要】 田野考古从地底下发掘出各类遗物,这些遗物指代了某种历史,是毫无异议的,但它如何进入历史学的语言范畴?在现代考古学诞生以前,神化传说和历史事件,是古物意义价值的主要载体,实际上,两者之间互证,至今依然是考古学终极价值的重要体现。新考古学、后过程考古学时代,应用科技手段、设计理论模式,试图重建一段更加鲜活的历史。这种努力,似乎总是在挣脱考古对象作为一种“实物”的遗存属性。实际上,从汤姆森提出石器、铜器、铁器“三期说”开始,历史已经被符号化、象征化了,而这正是考古学述史语言的本质特征,体现一种新历史学的精神,而这种历史学的符号化的象征元素,正是考古遗存的实物属性。
【关键词】 三期说;类型学;考古学文化;描述;解释
一
考古史家一般将汤姆森对石器、铜器与铁器三时代的划分作为考古学形成的标志性事件,“三期说”也因此被被称为是“史前学的基础”、“现代考古学的柱石”。理解其中的含义,有利于把握考古学的本质,这一问题仍将困扰二十一世纪的中国考古学。
十九世纪初叶,保守的英国古物学走到了尽头,对有记载史迹牵强附会的解释模式,显然低估了考古学重建历史的能力随着各地出土遗物的增加,包括未敢确证的与绝灭动物共生的石器,使人们意识到自己所处的世界,已超越了《圣经》关于人类起源及早期发展的描述,但捅破这一纸之约显然需要特殊的条件与过人的见识,历史将这一机缘留给了丹麦人。丹麦等北欧国家未曾遭受罗马人的入侵,被记载下来的历史甚至比英法还要晚上千年,他们缺乏“凯尔特”、“高卢”等古民族的概念,去比附这些古物的所在的年代与所代表的族属,觉醒到必须用古物本身去追溯与象征历史。于是,在民族主义意识的驱动下,“三期说”应运而生。
“三期说”的影响自不必说,但中国考古学对其的理解更多是着眼于确立相对年代关系、类型学方法论的运用的角度,实际上,“三期说”的革命性意义在于对历史学传统桎梏的强力突破,它指出了历史的另一种叙述方式。因此,“三期说”甫一出笼,便使一些西方读书人感受到一种“陷入历史迷途”的错觉,这部分人也许并不占多数,但表现的思想具有典型性。在进化论已经开始触动《圣经》世界完整性的前提下,他们大抵都能够承认罗马史学家所说的那个时代之前,确实应该还有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但人类历史从来都是人的舞台和思想的舞台,现在要被冷冰冰的“石器”、“铜器”、“铁器”取代,并作为一个时代概念直截了当表达出来,仍感到不知所措,传统历史观被“颠覆”的不适应感笼罩住他们以赖特的思想为例,他认为“这种分期在历史上毫无意义,不能像对待自然科学那样对待历史,把器物分成种属我们要与人类种族打交道,只能把我们要研究的器物按照他们分属的民族来划分,因为这些器物反映了他们所属民族的风格和历史。”“我们必须对史前之后历史时期的知识具有极深的功底,才能着手研讨我们并无实际知识的考古学上那遥远的时代……”①赖特认为器物能够反映他们所属“民族”的风格与历史,是对的,但这一“风格与历史”可以通过器物进行重建,而毋需依赖文献记载中既有的“民族”称谓及其史迹,考古学要在史前学的领域走得更远,就必须清算诸如“必须对史前之后历史的知识具有极深功底”之类在今天看来也似乎仍然正确的训导,史前考古学必须确立有别于传统历史学的述史语言体系,这也是“三期说”思想的基本功业。
当考古学必然地诞生于丹麦这个没有罗马传统的北欧小国那一刻起,也就注定地拧断了与传统历史学的脐带。这一意识,中外学者都有一些朦胧的感觉,顾颉刚在《古史辨》二册《自序》说:“我的工作,在消极方面说,是希望替考古学家做扫除的工作,使他们的新系统不致受旧系统的纠缠。②”如果说顾颉刚更多是从“疑古”的角度,那么克拉克的思想就更为直接:“对全世界的民族来讲——旧石器时代的人类比希腊人更有意义 。③”尽管连格林•丹尼尔这样的考古史家也认为这会将考古学置于一个不适当的位置,但克拉克的确具备一种新史学的胸襟。
我们要改变公众对历史的接受方式,必须首先要求考古学家能够自觉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但由于与历史时期考古的相互衔接以及对这种衔接的执著追求,考古学与传统历史学的界性容易被模糊,考古学完整的独立性不容易得到明晰的呈现直至今日,我们对考古学的学科定位还更多地着眼于方法论的角度,考古学沦为获取历史学资料的一种手段考古学的学术语境也就始终停留在资料的开掘与积累阶段。这里面自然有客观的原因,但认知上的反思更有意义,我们称谓的“类型学”“地层学”,其真实内涵可能已超越了方法论的范畴。
蒙特留斯发展类型学思想,主张把“三期体”系及其进一步的分期方案扩展到整个地中海东部及近东文明中去,目的是更具体地将欧洲史前史纳入统一标尺的叙史框架。表面看,类型学(以及赖以检阅的地层学)是作为方法论来应用的,实际上,这种方法论的应用过程同时也是史前学语言的设置过程。“考古学文化”就是类型学在处理矛盾变化的考古现象中诞生的概念,是类型学运用的综合成果,是类型的集合体,这里,“类型”已从一个方法的概念转向了本体的概念。张忠培坚持将“考古学文化”作为考古学的研究对象,认为考古学的目标就是实现对考古学文化所表象的那部分人类历史的认识④。而这部分历史必须通过类型学或者主要通过类型学的语言进行表述,这种表述的系统化过程就是考古学述史语言的实现过程,也必然是考古学的学科目标。一种语言“形式”的被意识、被接受、被推进,对于考古学的学科建设,或许更具有本质性。李季曾提出考古学的“编译语言”问题,例如他将“区、系、类型”归入这种编译系统,在他的理解中,这种“编译”只是作为一种过渡语言和替代符号,但他并没有描绘“终极语言”到底是怎么回事⑤。事实上,这种符号化、类型化的“编译语言”已经具备了考古学述史语言的本质特征。我们能够进一步使之完备、精确、丰富,但改变不了它符号化、类型化的语言模式;而通向完备、精确、丰富的途径,首要就是在思想上确立这种“语言”意识,而不是寄希望永远的将来。从某种意义上,考古学的发展不是一个线性的过程,而是一个多维的“膨胀”过程,及早把握这一学科的基本要素,我们的工作就多一份理性的精神。
上世纪 80 年代后期曾有一场有关中国文明起源的争论,双方分歧似乎是在文明特征的把握及文明因素的判断上,争论并没有明确的结论。为此张光直先生曾诘问为什么将文明起源问题仅仅限制在“中国文明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为什么不讨论文明前社会产生文明的内部动力问题”?⑥但在一个拥有二十四史的国度里,任何一个学者都难以抵御制定框架、清理线索,在时空的维度中推进历史的诱惑,这恐怕无法为人类学的立场所理解。因此这场争论非常有意义,意义之所在是我们发现了不同的语言体系在“文明诞生”这一历史时刻的相互对接上遇到的困难,“我们能够在文字以前找到文明吗?”这一设问或许比“我们能在中原以外找到文明吗”更能抓住这场争论的实质。文字是传统历史学最基本的信息源,他提供了包括思想史、人物史在内的历史学语境以及根深蒂固地被人们适应了的历史接受方式,这正是考古学无法提供的。但作为历史的延伸,史前史似乎注定要在与传统意义上的历史联结中去寻找它的终极意义。考古学的语言是否能够承载“国家文明”的概念,便成为一个问题。
有意思的是,苏秉琦在《中国文明起源新探》中,似乎并没有纠缠于“国家文明”的概念本身,而将整个叙事方式定位在“中华一统”的形成模式中,从“区系类型”、“条块说”到“古国、方国、帝国”,从“裂变、撞击、熔合”说到“原生、次生、续生”,从考古发现的类型化事实中捕捉历史进步量变与质变的信息,用考古学所擅长的类型化语言去阐发历史的逻辑姿彩。在这里,我们发现考古学在摸索通向历史真实的另一条道路,这是一条与传统历史学平行的道路,它们可以互相补充,互相说明,但决不可互相替代,它们并不打算在某个时段互交接力棒,而力图将自己的“语言”进行到底⑦……苏秉琦赋予诸如“玫瑰”、“龙”、“斝”、甕等纹饰、器物名词以极为特殊又极具历史底蕴的含义,其内涵甚或超过“重黎”、“颛顼|”、“蚩尤”等传说概念,“华山玫瑰燕山龙”在大凌河上游相会的意义也可能超过炎黄的“阪泉大战”。这正是考古学的史学语言的基本元素,尽管这些语言模式尚处于“搭建”、“说论”阶段,未曾真正进入“史”的体系,但潜藏其中的对新史学的意识与追求,深得考古学魅力之三味 ,值得中国考古学参悟。
不妨说,这就是“三期说”思想的正统延续。格林•丹尼尔在对考古学一百五十年各个阶段的回顾中,反复告诫与历史记载妄加比附对考古学的潜在危害,考古学与生俱来就富有独立而纯粹的使命,这一本质使命同样不能为今日科技应用所带来的信息流向而昧失。
二
考古学文化概念诞生于二十世纪上半叶,是一个类型学的延伸概念。类型学的基本思想是,事物——体现在考古对象上的遗存——是变化(进步)着的,这种变化具有规律性,因此是可以观察描述和概括的。
这种对“序列”的追求体现了早期考古学受宏观进化论影响的痕迹,但考古资料的地域性、具体性和丰富性并不支持过度的概括。十九世纪末,美国人类学家鲍厄士的“历史特殊论”体现了对早期进化论思想的反动,他提出应该更加重视田野材料本身及其分类。从某种意义上,考古学文化是受历史特殊论影响而诞生的概念英国考古学家柴尔德首先注意到:“我们发现某种类型的遗物(陶罐、工具、装饰品、葬仪和房屋形态)常常共存在一起。我们称这些具有相关特性的遗存为一个‘文化群’或一个‘文化’。我们认为这样的遗存就是现在所说的‘人群’的物质表现形式。⑧”《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卷》的考古学文化概念是:“某几种特定类型的器物,经常地在一定地区的某一类型的居址或墓葬中共同出土,这样一群有特定组合关系的遗存,即可以称为一种‘文化’”⑨。相比于柴尔德的定义,考古学文化“物质”化的倾向更趋直白。
考古学文化概念被诟病之处主要有三点。第一点是这种人工制品的组合特征能否反映特定的“人群”?如果不是,纠缠于一个“虚构”的实体对真正的文化(历史)研究是否有益?抑或仅仅是为了更高的研究目标而人为设置的一个临时概念,那么,适当的时候抛弃一个过时的概念也理所当然。第二,考古学文化强调的是事物的个性和差别,而不是共性和相似,因此割裂了文化过程的系统性与连续性。第三是一个完整的文化必然可以包含物质的、制度的和意识形态这三个具有功能联系的层次,而考古学文化似乎只能看到了物质的方面。
新考古学对考古学文化概念的批评,可以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作一番分析。一般认为现代考古学诞生于十九世纪中叶。十九世纪中叶到底发生了什么呢?一是地质学的地层原理应用到了田野考古发掘,考古资料被赋予了科学的特征;二是达尔文的进化论支持了远古人类存在的事实,现代的而非“圣经”的世界被打开了;三是“三期说”描摹了一个实在而非推测的史前史。
但考古学的直接来源是古物学,这是一个事实。大部分考古学史放大了古物学与考古学的区别与变化,而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两者的联系。从字面的意义上,古物学的对象是古物本身,而考古学的对象是古物背后的历史。这种解释如果不说它望文生义,起码也是牵强的。ARCHAEOLOGY 的词源来自拉丁语,“考古”一词也从北宋开始就出现了。从本质的意义讲,古物的基本价值就是对过去的指代,因此对古物的兴趣也就是对历史的兴趣。区别是,古物的来源从采集、收藏变为有意识的发掘,对古物的解释也从对传说或历史的随意附会变为对进化或传播思想的证明。经过近代思想的洗礼,考古学割断了与古物学的脐带。但脱胎换骨的背后是不变的遗传基因,那就是对“古物”遗物、遗迹和遗存——的宿命关注。
对公众来说,这一点应该是不言而喻的:古物是过去的象征,是历史一种特殊形式的表达。但对专家而言,似乎颠倒过来才是正确的,古物——应该称之为遗物、遗迹或遗存——仅是一种资料,它用来证明一个代表现代文明立场的古代世界。近、现代考古学的发展可以看作是试图挣脱古物学的束缚的旅程,它追随时代的节拍行进,携带着进化论传播论、系统论、实证主义、结构主义、年鉴学派、社会建构主义等等“干粮”。但不知是喂得太饱、还是赶的太累,考古学逐渐模糊了本来的面目。
考古学试图扩大自己的学术视野,贴近人类社会关心的问题,在诸种学科中占据一席之地 ,就必须接受现代思想的“提携”,但其中却隐伏着脱离学科基础的危险。这个问题在宾福德的后期思想中得到了反映。不妨认为这是新考古学在偏离传统考古学航道后的一种迷失感。“某些结论”看起来似乎只需要局部的修正,实际的困难是新考古学赖以为继的“假说”——求证系统不能走得太远。
新考古学实践提供的经验是,第一,考古学可以有条件地触及(古)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但抵达的终点只能是事实本身。第二,系统论的思想并不适合考古学。世界是一个完整功能系统,但考古学面对的古代是一个残缺的世界。将一个已经停止运转的系统的零件,参照另一个系统的模式重新拼装(往往需要通过假设来补充缺失的部分),所获得的只是一个“模拟”的古代世界,这当然就是最后令宾福德感到心虚的世界。第三,考古学理论的积极构想应该受到鼓励,但考古学的理性原则表现为对“古物”所能释放的信息的尊重。
“古物”的信息或可分为三个递进的层次:客观的层次、描述的层次、解释的层次。客观的层次指的是最“坚硬”的事实部分,即遗迹和遗物。遗迹和遗物具备直观性、时间性和空间性三项特征。它是最古老的历史“文本”,在文字、传说出现之前就已存在。只要提到考古,人们的脑子里就会自然地浮现一些古老的实物图像不能简单视之为古物学的特征,它的内涵也随着科学的进步而不断丰富着。比如测年技术使它拥有绝对年代、实验室使它的存在形式小到微量元素以象征的形。当我们作出“这是8000 年前跨湖桥遗址第⑨层下的橡子储藏坑”这一判断时,绝不能说这不是在宣布一项考古研究的成果。“描述”是新考古学强塞给传统考古学的概念,传统考古学大约不会承认自己仅止于描述。但这里我们不妨接受这一提法,也就是说,类型学的研究是一种“描述”。类型是具有相似特征的个体的集合,尽管分类的原则可以不同,但不同的类型在不同的研究中,都是以一种逻辑实体的形式出现。只有实体才有被从容描述的资格。考古学文化又是类型的集合体,因此也归入描述的范畴。那么何谓解释的层次呢?在这里,资料的意义存在于一个解释体系中比如两座墓葬的规模与随葬品有差别,将这种差别理解为墓主人社会等级的差别,并将这种等级差别的意义扩大到社会分化与对立的范畴中,就是一种解释。但解释好比一只风筝,它能够自由放飞,但始终受引线另一端的“古物”的控制。考古学的解释对象是古代世界,但古代世界存在于“古物”当中。这是一个始于目的终于前提的一个回归。
“描述的层次”抓住的是古物存在的逻辑形式,尽管这种形式还需要从杂乱无章的“客观的层次”中通过地层学和类型学的方法进行分析和提取。“解释的层次”则是一种意义的赋予,具有主观的成分。即以墓葬的研究为例,墓葬的大小反映了社会阶层的分化现象,这是以现代文明为样板和发展方向为依据的一种解释。但正如古物学(或金石学)并没有从自身的逻辑发展到考古学,墓主人随葬品的多寡反映的是否就是现代意义的阶级社会?比如良渚文化的社会“分层”高度发达,这应该是文明诞生的强烈信号,但最后似乎并没有提前一步走向“夏”、“商”、“周”式的文明社会,可见在墓制的“等级”差别中,因不同的历史背景,隐藏着更为复杂的文化学的解释意义。因此,“解释的层次”不是遗物、遗迹或遗存信息的自然释放,而往往属于一种理论取向,反映的是一种随时代而变化的世界观的调整。解释又是一种情绪体验,代表现代对古代的亲近与接纳通过解释,我们寻找着这个世界的统一性意义,这是现代科学的基本原则。
实际上,这种主观性的解释模式古已有之。十八世纪英国古物学的重要特征就是将古物遗存与历史上某个民族或传说进行比附,格林•丹尼尔曾将此种现象视为考古学健康发展的潜在威胁⑩。现在看来,将史前遗存理解为当地民族历史的源头并与传说中的历史故事联系起来,似乎是文化的内在要求,因为人们关心这一点 这实际上就是一种解释,尽管缺少办法进行求证,但这种解释确实希望将古物纳入了“我们的世界”。但这难道是考古学的固有内容吗?不是,这只不过是学科交叉带来的认识盲区。传说与考古资料的联系是一种史前学与史前考古学的交叉,史前学的信息来源不局限于考古学,因此它有理由综合不同来源的信息并加以解释当然,也不能拒绝人类学社会学等对考古学的成果进行解释。
解释带来资料信息的引申,这个问题关涉考古学的学科独立性。张忠培对此曾经作过一些思考。张忠培认为夏鼐流露的某些思想与他是一致的。夏鼐在《考古学与科技史》的编后记中认为自己的这些成果“都是结合考古新资料以研究中国科技史的某些问题”⑪。张忠培认为夏鼐没有使用“科技考古学”的提法是因为考古学与科技史属于不同的学科⑫。同理,将“植物考古学”、“动物考古学”、“环境考古学”、“农业考古学”视为考古学的分支学科,就是对学科交叉现象的误读。
学科交叉拓宽了考古学的信息领域,但在基本理论方面,没有引起考古学的变革。那么,为什么地质地层学和生物分类学的引进使古物学质变为考古学,而“科技”、“农业”、“环境”的介入没有改变考古学呢?仔细想来,这些概念应该是有区别的用考古资料研究科技史与用科技手段获取或研究考古资料是两个概念;“农业”、“动植物”、“环境”|等概念也不仅是资料的拓展,很大程度上是在为文化研究提供不同的思考角度,比如“环境考古学”认为环境制约着文化,“农业考古”则直接面对文化的经济基础问题。表面看,这些应该对以文化研究为宗旨的考古学的认识能力产生结构性的推动,但实际上往往只能在“解释的层次”发挥着比较空泛的理论意义。比如“环境考古”为我们的史前遗址增添了立体的景观:植被、河流、气候等,但这些常常是跨地域存在的因素并不构成与具体文化形态的有机互动,因此与解释对象仅构成依附的关系再如农业考古,如果仅仅从农业起源的角度(稻、麦或其他作物),只能算是考古学与农(史)学的一种学科交叉,但农业考古的真正的价值,应该体现在其作为文化的经济基础的认识上,但这一价值是建立在文化的结构——功能系统的完整性上面的,而考古学面对的不过是残缺的遗存,农业对文化的实在影响也就很难得到本质的体现比如,我们常说新石器时代革命就是一场农业革命,包括陶器、定居生活等文化因素因此诞生了,但从史前史的实际情况看,农业对史前经济的支撑并非一蹴而就,也因此,农业依然是我们阐释史前文化的一种便利模式,而不能成为可靠的基础性的学科因素,并没有使考古学的认识能力发生质的变化。
从实际结果看,这种学科之间的交叉、渗透所提供的解释导致的一个重要的后果,是将考古学的前途寄托于科技手段的应用和资料的不断发现中,忽视考古学永远以残损严重的物质遗存为研究对象这一学科本质,从而放纵了主观愿望。必须承认,纯粹的考古学是一门发现遗存、推演遗存的逻辑关系,并视之为一种特殊的历史研究的学科。发现遗存,方法是地层学和各种不同的科技手段;而推演遗存的逻辑关系,靠的是类型学。遗存现象在时间的长河中流淌变化,就不仅是一种逻辑的过程,也是一种历史的过程。因此考古学所揭示的历史的丰富性是体现在物质遗存的多样性上面的。
考古学更重视历史的结果而非原因,而其基本的历史单位是考古学文化。在具体的考古学文化研究中,如果单向地强调个性和差别,而忽略共性和相似的意义,确实会割裂了文化过程的系统性与连续性因此,考古学文化研究的理论还需要继续发展,但不应是否定考古学文化的考古学研究的基础意义。
三
上世纪 80 年代以来,中国考古学在吸收西方“新”考古学营养的同时,又进行着有意无意的对抗。这可以看作是这门学科存在的动态现状。
近二十年中,考古学“新”思想影响中国的实际成果基本停留在西著译介带来的观念冲击上,中国考古界的集体效应是“拿来主义”,一些易于操作的技术性手段如年代测定、花粉分析、动植物研究已经十分流行,甚至生态(环境)考古、聚落考古也成为广为使用的概念。但坦率地讲,这些工作与当年半坡遗址、河姆渡遗址发掘相比,并没有质的变化。一个需要受到关注的现象是,在翻译局限与中西学术传统隔膜的双重作用下,“新”考古学理论或方法的渗透以一种混沌含糊的方式作用于介绍者和被介绍者之间,“新”与“旧”的互动在极其暧昧的状态下进行,对此要做出恰如其分的判断十分不易,但提出这个问题是有意义的。
为什么暧昧能够大行其道?仅仅将考古学的历史学或人类学属性之争视作观念落后与进步分野,肯定失之简单。如何超越方法论、目的论的一厢情愿而对考古学现象进行直接的思考是我们应该面对而且必须面对的问题。在帕蒂•JO •沃森的一篇旧作中⑬,我们特别有幸地读到了有关宾福德自我怀疑的资料宾福德是新(过程)考古学的代表性人物,是新考古学颇有影响力的倡导者与实践者。作为二十世纪考古学变革的最重要成果之一,新考古学努力使考古学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但帕蒂•JO •沃森在检讨1985年考古学的解释时不无遗憾地发现,后期宾福德的思想中出现了怀疑论的端倪。宾福德主要是对推理之于考古学解释的危险性进行了反思,他认为“我们的关于过去的知识对推理而非直接观察的过分依赖已使我们学科的范式(用于描述的概念系统)和理论(用于解释的概念系统)含混不清,也使观察与解释含混不分,它们共同置身于人工复原起来的关系中,因而导致了某些结论的荒谬性。”宾福德得出这一结论的依据是,我们对过去所进行的推理性复原的精确性,直接依赖于那些作为我们推理基础的前提观点的精确性,而我们既不能用考古记录也不能用那些复原起来的过去来验证那些作为前提的观点。
“拿来主义”是中国考古学对新考古学的基本态度,因文化隔膜和对理论的缺乏兴趣,我们看到的除了虔心的介绍与选择性的接受,几乎没有看到正面的批评。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西方学术总是被一大套具有哲学背景的理论包装。相比之下,宾福德上面这段自我怀疑的说辞倒是通俗易懂,揭开了新考古学谋图建造的这座“科学大厦”的结构性破绽,这或许印证了易“破”难“立”的古训宾福德到底破了没有呢?当我们读完帕蒂•JO •沃森先生的大作,至少可以这样认为,宾福德的怀疑论与他的新考古学一样有道理。
帕蒂•JO •沃森是个客观、可敬的学者,但做了一篇并不成功的文章,她试图批判怀疑主义,结果倒可能助长了怀疑主义。帕蒂•JO •沃森对考古学前途“不感到过分的失望或盲目乐观”的依据有二,“第一,我知道绝大多数的田野考古学家一直在满怀信心地追寻真正的过去,虽然……未必完全明白为什么这样做”,“第二个原因是,我了解考古学的坚固后盾 真正的过去不仅仅对……专业的考古学家,而且对那些业余考古学家和普通大众,同样是极具魅力的……”很明显,帕蒂•JO •沃森说的是考古学存在理由,而宾福德怀疑的是考古学的科学前景。理由不需要通过科学论证,但考古学的前途能够取决于坚固的群众基础吗?
帕蒂•JO •沃森对怀疑主义辩驳的“失误”,无意中提出了考古学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我们在追求目标的过程中有没有可能迷失学科的本质?宾福德欲弃不能的“直接观察”是什么意思?帕蒂•JO •沃森将乐观信念寄托于“未必完全明白为什么这样做”的“田野考古学家”,大约是指“田野考古学家”总能挖出实实在在的东西来吧?在这些遮遮掩掩的话语背后,我们似乎隐隐约约嗅到坛坛罐罐的味道。俞伟超曾有个有趣的比较,他将西方新考古学的出现与 20 世纪 50 年代末期中国考古专业学生对统计陶片的厌倦情绪看作是同一种社会思潮的产物,这股潮流的鼓动的是“透物见人”,但在新考古学的不懈追求下,令人生厌的器物分类似乎在某种程度上只是换成了望而生畏的概念堆砌。这或许是正是宾福德的忧思所在。
考古学在不断扩张自己的学科覆盖面。当我们将现实的知识结构和无处不在的生活内容作为复原、重建和解释的参照时,考古学的触角似乎是无限的。但当我们将一次次的发掘视作“科学方法”的一次次实验、当我们费尽心血的知识积累轻而易举地被流行思潮左右的“科学理论”所抛弃的时候,我们是否想到了传说中那个把自己的手脚绑上羽毛试图飞翔而又不断跌落的鸟人?我们试图挣脱实物的形式羁绊、超越“古物学”的“低层次”的学科水平,但我们总是发现我们其实都没能走得太远;我们设计目标,然后去实现一个个的解释与验证,过程设计得如同一场预定的接力赛跑,但结果发现,这些目标是分散而不是连续的,所谓终点也就成了一个移动的幌子。我们不禁要问,所谓的“考古学纯洁性的丧失”究竟是学科发展的必然还是我们在理论掌控上的无为和无奈?
考古学需要确定一种常态,一种客观不易的稳定特征,并准确地把它表述出来。否则我们将注定是帕蒂•JO •沃森说的“未必完全明白为什么这样做”的“田野考古学家”。我们必须思考,我们的答案甚至很简单,既然连宾福德离开坛坛罐罐没多远也感到了无助与迷茫,那么我们就应该回归“坛坛罐罐”。我们认为,实(古)物就是考古学的前提与目的当我们将实(古)物作为一种资料见证历史、复原历史或解释文化、推演人类行为时,其真实的意义恰好相反,我们是用历史的角度、文化的角度、人类行为的角度阐释实(古)物的丰富内涵与不可替代的价值。我们说甲骨文的发现印证了《史记》中的殷王世系,体现了极高的研究价值,这对历史学而言,应该是对的,但在考古学的意义上,殷王世系恰恰成为证明甲骨文价值的资料。这里的甲骨文,指的是刚从泥土中翻出的、或者静静躺在博物馆里的刻着象形文字在久远的年代里微透着幽邃光芒的动物甲骨。从考古学的角度,古埃及的历史永远不是曲尽其妙的文字(包括考古学家的文字),而是金字塔、木乃伊和镌刻、描绘神秘图案的石碑陶器。
实(古)物是历史的特殊载体,一种历史的象征性符号,考古学家的唯一责任就是用科学的、历史学的、人类学的方法阐释它,并转换成与时代的价值观、知识水平、文化需要相适应的文字描述。当我们以历史的形式或者从文化结构社会组织的角度将实(古)物所指示的古代世界构筑成为一个逻辑完整的知识体系时,这知识体系依然是对实(古)物的描述和阐释。除非这一知识体系融入大历史的概念,而这或许就是学科特征的消失之时说明这一点并不轻松,我们在这里提出的是一个明白的判断。
我们认为,这一判断可以将与考古学有关的现象联系、综合起来。比如,为什么传统考古学、过程考古学和后过程考古学乃至金石学理论的无序存在和混乱应用并没有影响考古学的生机?这些混乱不过反映了我们对学科现象的把握失度,一种迷失方向时的进退失据,一种表象。实际的情况恰恰是,我们的目标是“逆向”的,考古学从实物出发,而又回归实物,中间的过程像一个巨大的磁场,它可以像磁铁一样吸收一切有利的方法和手段,也可以对那些自以为是的理念弃而不理。它甚至不排斥一切妄自尊大的理论构架,只要其中包含合理的内容和细节。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发现”总是考古学的推进器。“理论”的痴迷者总容易自觉或不自觉地轻视被“普通大众”趋之若鹜的“新发现”,或以发现方法是否科学作为接纳和拒斥的理由,但如果明白考古发现并不是一种资料而恰恰是考古学的对象,就会认识到这“直接观察”意义上的“新发现”或许正是我们工作的全部意义所在。
我们因此也能够理解为什么 “三期说”更容易看作是考古学作为独立学科的标志,因为它成就了以实物为内核的新的历史观。但当我们把“地层学”、“类型学”视作考古学的方法时,至少部分地犯了错误,因为我们先验地将考古发现看作是一种资料,而实际上地层学、类型学恰恰是从“年代(共存关系)”和“文化”的角度对考古学的对象——实物的一种证明或阐释。
曾几何时,我们用民族学的血缘社会概念解释一些考古的遗存,这至多会发生错误。但如果反过来,用考古发现去证明母系社会,那就陷入了宾福德指出的结论与前提夹杂不清的泥淖。
考古学以实物为前提和目的,因此考古学语言在本质上必然是描述与归纳的。新考古学试图用解释替代描述,但它所谓的解释,从根本上说是对“解释模式”的实物说明,是另一种层次的描述。当我们用“动力”的观念解释与国家文明诞生相关的考古现象时,与其说我们真正找到了社会发展的动力,不如说我们在人类历史的发展意义上找到了一种考古学现象的叙述方式。也是在这个意义上,尽管新考古学在实现“目标”上遭遇到了挫折,但新考古学丰富了考古学的描述语言,这也应该是新考古学的最大成就。
上述结论的全部依据或许在于,考古学发现的古代世界永远是一个象征的世界。这个世界的核心依据就是实物遗存,因为它是一个“真实”的存在。考古学的本质使命在于不断强化这象征世界的现代意义,一切新理论、新思潮、新方法、新成果,都是构架在现代与古代世界之间的桥梁。这桥梁是人类寻找自我完善自我超越自我之路的必然延伸。多数考古学论著的结尾或许都会提出这样的问题,除了人类的好奇性,我们希望从考古学中得到什么?这是一个容易被科学主义的思路误导的问题我们说,现在世界上几乎每一个国家和政府都在坚持的文物保护政策是一个最好的回答。
我们还是回到帕蒂•JO •沃森的大作,帕蒂•JO •沃森的最后结论讲得非常到位,她认为我们现在没有时间纠缠于怀疑,“最好的关于发现与记录的理论可能是那些确保我们不再损失更多材料的理论”,考古遗存濒临消失,不加紧保护和抢救,我们对真正的过去将越来越远。
注释:
①③ 格林丹尼尔:《考古学一百五十年》(黄其煦译),文物出版社,1987年。
② 顾颉刚:《古史辨》二册《自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
④⑫ 张忠培:《中国考古学:实践•理论•方法》,第94页,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年。
⑤ 李季:《二十一世纪考古学的展望》,《东南文化》,2000年第1期。
⑥陈星灿:《中国史前考古学史序》,三联出版社,1997年。
⑦苏秉琦:《中国文明起源探析》,三联书店,1999年。
⑧ 柴尔德:《欧洲文明之黎明》,1925年。
⑨《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
⑪ 夏鼐:《考古学与科技史》,科学出版社,1979年。
⑬(美)帕蒂•JO •沃森:《新考古学之后——1985年》,《考古学的历史•理论•实践》,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年。
(备注:本文转载自《南方文物》2013年02期 ) (责任编辑:周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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