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史视野下城市空气污染问题研究
张斐男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哈尔滨150018)
摘 要:在环境史视野下,空气污染问题并不是某个时代某个国家和地区的特有产物,空气污染问题有着其特有的形成规律和解决路径。伦敦、洛杉矶、日本四日市的空气污染问题都是工业化发展过程中的产物,公众对空气污染的认知程度和容忍态度是解决空气污染的关键。为环境立法、实现能源的更新换代,并最终推动公众生活方式的改变才是治理城市空气污染的根本路径。
关键词:城市空气污染;环境史;雾霾;烟霾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22-0120-02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从环境史的角度分析,任何环境问题都不是独立存在的,各国的环境问题都有着相同或相似的发展轨迹。城市空气污染问题不是中国特有的,从横向比较中,可以发现其规律并寻找到一些解决之道。
一、国外城市空气污染案例
伦敦:维多利亚后期的伦敦以雾都著称于世,工业革命的迅速发展使得蒸汽机被广泛使用,煤炭是主要燃料。由于技术限制,没有充分燃烧和过滤的煤及烟雾使得伦敦变成雾都。随着工业技术的发展,效率更高的内燃机的使用,提高了煤炭的使用效率,同时,大范围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抵消了技术升级所带来的效率的提高,污染的范围呈扩大趋势,污染程度更深了。除了工业用煤,家庭煤炉也是伦敦空气污染的重要污染源。但在最初的反污染的法案中,并未触及家用煤炉。1952 年的伦敦大雾导致4 000 人死亡,也迫使公众和政府开始以更加积极的态度面对空气污染问题,于是有了1956 年的空气法,不但规定了工业用煤和排烟标准,同时也限制了家用煤炉的排烟。这部法律直接推动了伦敦的能源换代,开始逐渐放弃煤炭而采用天然气和电力。由此伦敦烟雾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
洛杉矶:人们最早意识到光化学反应形成烟霾是在20世纪40 年代的洛杉矶。廉价的能源为重工业的繁荣发展创造了条件,而重工业的繁荣造就了城市的不断壮大。洛杉矶发展极为迅速,1900 年只有10 万人,到1960 年已经发展到600 万人口[1],汽车的数量随着城市的扩展急速增长,汽车成为美国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政府将烟霾的主要原因归咎于工业用煤,但烟霾并没有随着工业用煤的治理而得到解决,在经受烟霾困扰数年之后,终于有加州理工学院的教授对于烟霾成分进行了彻底的分析,最终发现烟霾的罪魁正是洛杉矶人视为生活中重要组成部分的汽车。随后才出现了针对汽车的治理法案和立法,洛杉矶烟霾问题经历了近半个世纪才得到根本的缓解。
日本四日市:以环保闻名的日本也曾经经历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济复苏,工业飞速发展,但由于当时没有相应的环境保护和公害治理措施,致使工业污染和各种公害病随之泛滥成灾。明治维新时期,采矿与冶炼工业造成了地域性的空气污染和水污染,但日本当时正全力实现工业化、军事化,环境污染问题并未受到重视。大阪与神户地区的人口在19 世纪80 年代达到了62 万人,炼钢、水泥与化工工业使大阪与神户地区成为当时日本重工业集中的地区。工厂排放的煤烟与二氧化硫对居民健康造成了严重伤害。日本工业的奇迹伴随的是环境污染的沉重代价。四日市位于日本伊势湾西岸,1955—1963年间,相继兴建了三座石油化工联合企业,每年排出大量的硫氧化物、碳氢化物、氮氧化物和飘尘等污染物,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直到20 世纪中后期日本的空气污染和广泛的环境污染才受到重视并得到控制。影响其环境治理进程的力量十分复杂,有学者认为,几股力量的合力使日本在改变环境进程时没有使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偏转。其中最重要的有:“负责地方利益的地方政府体制;改变以煤为主的能源体系;广泛的繁荣使国民有勇气质询污染的必然性以及超高的资本积累率,这使产业部门有可能花钱控制污染。”[2]98
二、城市空气污染的规律和特点
“哪里的重工业声名赫赫、政治风光,哪里的地价一文不值,哪里的黑煤最便宜,哪里出现了大规模的冶炼厂,哪里的地域性污染就日益严重。”[2]85 虽然这一观点过于武断,但很多研究表明,城市空气污染问题有着显著的规律。从以往的城市空气污染案例以及人与自然的互动关系来看,笔者认为城市污染的形成存在三点规律:
第一,从生产领域看,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是空气污染的主要推力。麦克尼尔谈到工业化对环境的影响时提出两点结论,一是工业化改变了能源和材料流动的结构和速度,每个地方和每个时代的工业化都会增加能源消耗和污染。二是能源效率虽然不断提高,但这一趋势被工业总体规模的迅猛扩张所阻碍。
公司企业在利润的驱动下从事采矿、冶炼行业,国家部门和政客则是在政治利益的驱动下推动工业化与现代化,普通居民也向往生活水平的提高,这种提高在现代化过程中突出表现为高耗能、高消费。在工业化过程中,空气污染的最主要的、也是最早的污染源是化石燃料,之后随着技术革新,还有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的加入。每一项新技术的加入在短期内改变了能源结构,提高了能源使用效率,但长期来看,也必然产生新的污染。伦敦从煤烟污染到光化学污染就是极好的例证。
第二,从生活领域看,居民的生活方式在客观上加速了空气污染的过程。伦敦居民曾坚持认为使用家用煤炉是他们生而有的权利,洛杉矶居民也难以想象有85%的雾霾来自他们的汽车尾气。生产力的提高和生产方式的变革带来了丰富的消费品和消费者的购买欲望,这两个因素能够迅速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消费社会应运而生。当汽车的价格对大众不再那么遥不可及,购买汽车变成了体现身份的象征,开车所带来的便利也成为大众追求的现代化生活的一部分。其他的商品也有着类似的逻辑,人们使用空调调解温度,使用冰箱储存食物,人们在享受商品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改变了原来的生活方式,而商品所带来的负效应——如释放温室气体——往往被忽视,恰恰是这样的生活方式加剧了空气污染及其他环境污染。
第三,从公共领域看,政府与公众对空气污染的反映程度直接关系空气污染的走向。1943 年洛杉矶第一次经历雾霾时,当地居民以为只是暂时的天气现象,没想到雾霾居然持续了50 年。政府与公众对空气污染的认识程度、对待空气污染态度和治理的决心直接影响了洛杉矶空气污染治理的走向。治理空气污染将涉及众多部门和层面的利益,汽车产业、石油公司、私家车主等等都有可能成为治理空气污染的阻力。如何处理各个群体间的利益关系是关系空气污染治理成败的关键。
由环境污染所引发的集体行动就是各个利益群体在环境污染问题中所产生的博弈突出表现。比如2007 年厦门PX 事件,2009 广州市民抗议垃圾焚烧厂项目等等,如果处理不好环境污染中各方利益关系,不但环境问题会愈演愈烈,而且还会影响社会安定,因此,处理好、协调好各个利益群体的关系是治理环境污染的重要方面。
三、治理城市空气污染的路径选择
治理空气污染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工程,推动空气污染治理的绝不应当也不可能仅仅是政府机构,民间组织和公众参与也是这一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以往的城市空气污染治理经验,其路径选择也是全方位的。
第一,立法是对空气污染最有力的治理手段。根据国家环保部历年发布的《全国环境统计公报》以及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996 年、2006 年发布的两份《中国环境保护白皮书》所公布的资料,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环保法律9 部,自然资源保护法15 部,目前,已经基本建立起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体系。但有学者指出,由于中国各地区资源环境存在巨大差异,强调基本原则的环保法律在实施过程中容易被地方政府、工业企业等利益群体发现漏洞,出现“文本与实践相分离”的问题。因此,环保法律所面临的任务是:1)科学取证,使环保法律具有普适性和可操作性。各地区的主要污染物不同,甚至同一地区在采暖期与非采暖期的主要污染物也不相同,立法要限制哪些部门,工业企业与居民应当承担责任的比重如何,这些问题都需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做出判断,然后才能建立行之有效的法律。2)坚决执行,使环保法律成为环境保护的有力保障。实践证明,在法律的制定、颁布和实施的过程中,必然会触碰到企业、公众的利益,切实地维护法律的权威,才能使环保法律发挥应有的作用。为空气立法既考验了立法者的智慧,又强化了行政部门的管理责任,同时也是对公民环境意识的检验,只有三者同时努力才能促进目标的实现。
第二,防控结合治理空气污染。防控结合强调的是政府的责任,在治理空气污染中,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理应扮演最重要的角色,既要为公众提供最切实可靠的服务,又要引领治理工作。所谓防,就是要建立规则、提供资源,配套设施要跟上治理政策的脚步,发展公共交通满足居民的出行需要,减少使用私家车;为户外工作人员提供防护措施;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对采用清洁能源的工业企业及个人提供补贴。所谓控,就是要遏制源头、控制过程、防止扩散。一是对重工业与供暖设施定期检查,确保排污标准达标;二是提高炼油标准,提升油品质量,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程度;三是从技术手段继续寻找控制烟尘扩散的方法。
第三,建立绿色生活方式,追求环境与社会的和谐发展。环境社会学对于环境污染问题的研究正在从生产领域转向生活领域;从控制型治理转向预防型治理。改革需要可替代的清洁能源,而清洁能源需要付出特别的经济和政治代价。长期来看,要改变高耗能的生活方式,一方面改变能源结构,降低对煤炭的依赖,开发并推广新能源;另一方面,建立绿色生活方式,“站在生活者的角度”,从家庭生活方式、消费方式、闲暇方式、社会交往方式及价值观等方面倡导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的良性互动,才能最终实现社会和环境的循环发展。正如英国人为之抗争却最终放弃的家用煤炉,我们也必须放弃某些事物和观念,才能赢得清洁的空气和纯净的天空。
作者简介:张斐男(1984-),女,黑龙江绥化人,助理研究员,博士研究生,从事环境社会学研究。
参考文献:
[1] Mitchell,B.R.International Historical Statistics:Africa,Asia& Oceqnia,1950-1988[M].New York:Stockton Press.1993.
[2] [美]J.R.麦克尼尔.阳光下的新事物——20 世纪世界环境史[M].韩莉,韩晓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
(责任编辑:姚 丽)
(特别说明:本文转载自《学理论》,2014年第22期,仅供学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