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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与解构:明代浙东湖水纠纷中的利益表达

发文时间:2017-04-06


建构与解构:明代浙东湖水纠纷中的利益表达——以上虞皂李湖为中心的考察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

要:浙东上虞皂李湖灌溉区域以运河为界,运河北岸为湖水灌溉区,南岸则不在灌溉范围之内。运河干涸时,县级官府希望开湖水济运,这与南岸民众旱时要求分水灌溉之愿望契合。因此,在明代的湖水纠纷中,北岸灌溉区湖民与县级官府、南岸民众间的矛盾始终存在。北岸灌溉区湖民通过构建湖由曹黎二姓割田而成之史实,抵制官方济运与南岸分水之诉求。万历年间,南岸精英家族通过编纂由县级官府主导的地方志,意图将湖泊变为公有,使双方矛盾彻底激化。湖水灌溉的地理区域界限、运河两岸农田分布差异和家族势力等综合因素,决定了湖水纠纷的发生及运作过程。矛盾双方通过对文献的建构与解构,以实现护水与分水之目的。

关键词:明代;皂李湖;湖民;县官;宗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