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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灾荒赈贷制度探析

发文时间:2017-10-05

明代灾荒赈贷制度探析

杨乙丹 卢勇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历史文化研究所、农业部传统农业遗产重点实验室

南京农业大学中华农业文明研究院

摘要:向贫民发放救助性赈贷,是历代救荒的一项重要措施。明初通过广泛设置预备仓,重构了元末以来断裂的赈贷制度。但正统以后,预备仓逐渐破败,赈贷制度随之发生了显著变化:其一,不收利息的“秋成抵斗还官”逐渐过渡到“量取息米”,甚至演变为高利贷;其二,乡村豪民取代贫困小农,成为赈贷的主要受益对象;其三,预备仓的赈贷功能明显下降,赈贷越来越多地依靠劝分、赃罚和捐纳等来苦苦支撑;其四,官方主导型的赈贷逐渐弱化,以义仓、社仓为支撑的民间赈贷逐渐凸显。这些变化再次印证了中国古代灾荒赈贷制度逃不脱的利息政策异化、放贷对象错位、国家责任转嫁等运行悖论和周期性兴衰循环。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中国古代灾荒赈贷制度研究”(17XZS03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明清以来的淮河水灾与治淮思想变迁研究”(13BZS072)

关键词:明代;赈贷制度;预备仓;结构演变

别说明:文章转载自《史学月刊》201710期,仅供学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