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中后期浙东河谷平原的湖田水患与水利维持——以诸暨为中心
耿金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
摘要:明代中叶以后,由于浦阳江下游彻底改道向北入钱塘江,致使中游诸暨地区的水环境发生根本改变,而期间湖田开发也在持续推进,下游河道变化引起的排水困难与湖田围垦矛盾更为剧烈。地方官员坚持湖田、河道并治原则.湖田以筑埂御水,畅流导水,并极力保存湖中低洼荡田蓄水之法缓解水患压力;河道方面则严禁阻断泄水的筑箔养鱼、占河植树等私利行为,并裁"汇"以利中游泄水。裁"汇"涉及中游与下游地方利益,而河流改道,也使这种矛盾对立的利益纠葛发生松动。
关键词:诸暨;浦阳江;湖田水患;水利应对
(特别说明:文章转载自《中国农史》2016年02期,仅供学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