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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灾害史研究的新路径:魏晋南北朝地方官灾后救济的史实重建

发文时间:2016-06-16

中古灾害史研究的新路径:魏晋南北朝地方官灾后救济的史实重建

夏炎

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暨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

摘要:魏晋南北朝的地方官灾后救济存在着两条并行的轨道,其一是“法内”行为,即严格的“先表后给”程序,但救灾的实效性较差;其二是“被合法化”的“法外”行为,即擅自开仓与私产赈济,却弥补了制度链条的“实效性”缺失。其中,前者是当时灾后救济行为的主流,是中央对地方进行权力控制的一种反映;而后者则属于偶然出现的特殊行为,在其背后隐藏着特定历史时空下中央与地方权力的消长态势。这两种行为共同建构起魏晋南北朝地方官灾后救济的历史形象。对于史料有限的魏晋南北朝灾害史研究而言,挖掘文本叙述背后隐藏的历史记忆,重新建构中古史完整的史实序列,不失为一条崭新且有效的研究路径。

关键词:灾害史;魏晋南北朝;地方官;灾后救济;史实建构

(特别说明:文章转载自《史学月刊》201610期,仅供学习参考)